贵州城市低保发放标准
2024年4月1日起,贵州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78元/月,增幅6%。
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
第一档827元/月,贵阳市、贵安新区;
第二档808元/月,六盘水市各区(市、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
第三档756元/月,其余县。
【拓展内容】什么样的情况下能获得低保?
答:各地政府会定期根据本辖区城乡居民的收入支出数据和市场物价水平,测算制定低保标准,如果辖区居民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并且存款、住房等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就可以提出低保申请。
举个例子:
比如当地低保标准为每月500元,李四一家3口人,只有李四每个月有1200元收入,那么李四的家庭人均收入就是400元,比低保标准低100元,只要他们家庭财产条件符合规定,比如家里没有2套以上的商品房,存款不高于一定金额等(具体条件可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就可以申请并获得低保。
另外,考虑到一些有重病重残人员的家庭,负担格外重,政策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纳入低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也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如经审核,其个人收入财产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纳入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