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历年来发布的相关文件来看,关于重组家庭考生与继父母高考资格审核问题应该按如下方式处理
高考报名规定中的父母与考生的“直系亲属关系”,仅指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重组家庭中考生与继父母一方如果仅有抚养关系而无血缘关系的不能按直系亲属对待。父母离异的考生在青参加高考资格以其父母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定的法定监护人为准。
也就是说,重组家庭中考生在参加高考资格审核时仍然以亲生父母或其中一人为准。除非以下特殊情况
省外居民与我省居民重组家庭后,将其中一方及子女户口迁入我省,落户时间达到省招委规定的相关条件或相应限报年限,子女在青就读高中满3年者,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相应批次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