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资金如何计算?
1、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按参保人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如属于临时账户性质的,且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2%的,按实际单位缴费比例转移。
2、个人账户储存额:
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kTy3oI1eEB7LulxrZKCg_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