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天府英才卡(A)卡” “蓉城人才绿卡”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
取得“天府英才卡(A卡)”或“蓉城人才绿卡”的非成都市户籍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天府英才卡(A卡)或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持有天府英才卡(A卡)的,单位注册地应在成都。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