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入户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用微信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