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同人群的医保个人账户,享受不同待遇。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享受如下待遇
1、在职职工
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2、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申报缴费工资总额*5%,不设置医保个人账户;
(2)本人申报缴费工资总额*7.5%(参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标准),其中的2%划入本人个人账户。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从统筹基金中划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按照韶关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享受如下待遇
退休人员
1、以职工身份参保累计达到当年最低缴费年限
按2021年韶关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2.8%,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2、以职工身份参保累计满10年,但不足最低缴费年限
按2021年韶关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2.8%*50%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3、以职工身份参保,不足10年
不享受医保个人账户待遇。
4、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且选择按月缴费期间
不享受医保个人账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