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及子女的配偶、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一)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表彰证书或文件;
(3)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迁入家庭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二)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申请户口迁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或中专以上(含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等;
(3)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迁入家庭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迁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