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起,成都积分入户条件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成都高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不纳入积分入户资格的区域: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2024年2月20日前:
积分入户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目前为140分),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253036519587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