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水费收费标准
一、居民生活用水
1、低保户 水价:1.02
适用范围:经海口市民政主管部门确认的低保户
2、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水价:1.80元/吨
3、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3~33吨之间)水价:2.68元/吨
4、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及以上)水价:5.30元/吨
适用范围:包括城乡供水抄表到户居民用水
5、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 水价:1.82元/吨
适用范围:包括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及居民小区绿化等用水
6、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水价:1.82元/吨
适用范围:包括城市消防、学校、敬老院、养老院、孤儿院、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公厕等用水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1、工业用水 水价:3.25元/吨
2、其他 水价:3.25元/吨
适用范围:除居民生活用水类、特种用水类、工业用水类及公共及行政事业用水类以外的其他用水
3、特种用水 水价:10.05元/吨
适用范围:包括美发(不含传统理发)、美容、美体、桑拿、足疗、水疗、对外营业游泳场、洗车、高尔夫球场及练习场、水上乐园、溜冰场、马场等行业
三、备注
1、现行自来水价格根据《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调整的通知》(海发改价管[2020]1363号),价格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2、以上水费收费标准中不含二次供水运营管理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