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姻登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当事人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5)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产全、规范、真实有效。
自2023年6月1日起,河北省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届时,双方均非河北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持有的河北省内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河北省的,无须提供居住证,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pvw8rtrhVyD9cJNWdBM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