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由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构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实际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以及按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等于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一)于2006年12月31日前随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截止到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
(二)于2006年12月31日前在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截止到在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
(三)2006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来源:武汉市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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