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一)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全材料的全部内容或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评议后在社区内公示 5 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当地民政部门。
(三)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 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报告及申报材料转当地住房建设管理部门。
(四)住房建设管理部门自收到民政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牵头会同住房保障委员会成员(或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统计、金融、税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复核,提出最终审核意见。
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有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和财产收入等情况在阳江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 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进入公租房的配租轮候环节: 不符合条件的,由住房建设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