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
1.纳入本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归侨;
2.就读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困难归侨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归侨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
b.归侨家庭属于当地低收入家庭的;
c.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家庭。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如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的检查核验,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人员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通过的,获得办理结果;不予通过的,获得《不予通过决定书》
线下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填写《广东省困难归侨救助补助资金申请表》
2、由户籍所在县侨联受理核实
3、由县侨联进行审批
4、需公示5天;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进行核实审批;
6、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或县侨联直接通过银行转账将补助款发放至补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材料清单:
1.广东省困难归侨帮扶资金申请表(2023)
2.身份证
3.归侨身份证明材料
4.家庭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