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咨询与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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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军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1-81670277
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0371-81672975
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监督举报信箱: henanzhengbing@126.com
特别提醒
1、应征报名、体检政考、役前教育领取被装、办理相关手续等征兵所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有违反规定吃拿卡要或收受钱物的,应坚决拒绝并立刻举报。凡行贿的,将与受贿一并查处,一经查实,未入伍的取消入伍资格已到部队的将被退回。同时,也要多加提防,应征中一切与钱财相挂钩的承诺均不可信,切莫上当受骗,如有发现请向公安机关报案。
2、《征兵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不受限制,因被征集服现役而取得的相关荣誉、待遇、抚恤优待以及其他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追缴:
(一)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者记录,故意隐瞒的予以取消、追缴;
(二)入伍前患有精神类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艾滋病(含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等影响服现役的严重疾病,故意隐瞒的;
(三)通讨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