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就医申请(新乡市以外地区)
受理地址:市民中心二楼社保服务大厅工伤窗口(无需预约)
所需材料:
(一)《河南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河南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样表)《河南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1份,需由工伤协议医院、异地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二)统筹地区外居住或工作证明;
(三)医疗机构相关诊查材料(诊断证明)。
特别注意事项:
(一)未经审批自行在新乡市之外地区进行治疗的,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无法报销;
(二)如在批准的治疗时间结束后,仍需继续在异地居住就医的,需重新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