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老旧柴油叉车淘汰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叉车额定起重量(m<2.5t;2.5t≤m≤5t;m>5t)分为3个档次,补助金额分别为1万元、2万元和4万元,2023年底前淘汰的叉车在替换新能源叉车后能享受到全额的补贴标准,2023年12月31日之后淘汰的车辆替换新能源的补贴标准减低为80%。
报废拆解认定时间和补助申请受理时间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补贴对象
明确奖励补贴对象为2022年10月1日(不含)前,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系统”)或在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非道排气系统”)登记的老旧柴油叉车,办理正规报废手续后,替换成包括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为动力且首次销售的新能源叉车(以出厂合格证型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