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离婚冷静期必须一个月,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后办理离婚申请指南
办理条件
1、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任意一方为陕西省户籍的,或双方均非本省户籍,但任意一方持有西安市有效居住证的;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或办理;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双方当事人提交2张2寸(35mm宽,53mm高)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7.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8.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1、户口簿(户藉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
2、《结婚证》;
3、如果双方均非本省户籍,需任意一方持有西安市有效居住证;
3、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二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1、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7439070
地址:西安市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4楼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下午15:00-18:00(7月1日-8月31日)。
2、高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6926504
地址:高陵区鹿苑大道9393号高陵区民政局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7234170
地址:碑林区建国一巷3号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4、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8636799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土门20号莲湖区市民中心(开远半岛5号楼1层)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3529171
地址:长乐东路69号灞桥区市民中心1层东侧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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