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丰县人才公寓申请对象+条件
一、适用对象
符合《深入实施“凤城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的若干政策》(丰委发〔2024】11号)规定的各层次未购房的人才。
二、入住范围
(一)来丰创新创业的人才团队及实际出资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1.自主创业、在丰投资的企业家及管理团队(需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合作协议或正式聘用合同);
2.入选“彭城英才计划-凤城英才专项”的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青年人才;
3.来丰任职、挂职的领导干部、科技镇长团成员;
4.企业持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A类)工作证的外籍高端人才;
6.县委、县政府招引的高层次经济人才及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