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嵊州公租房申请家庭经济条件要求如下:
经济条件:
(1)家庭收入
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家庭财产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15万;
2)申请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认缴出资额)累计低于20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5万元。(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
一般规定:
1.申请人由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特殊情况下,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申请人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书面同意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申报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
3.对申请人的住房审核范围包括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住宅和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或租赁补贴情况。
4.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核对的结果为准。
5.对申请人的财产审核范围应包括银行存款、企业投资、债权、有价证券、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