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前新引进的且已享受租房补贴但未满资助年限,符合继续资助条件的人才。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人才个人通过“我的扬州APP——人才码——区县特色——邗江专区”进行申报。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扫描件。(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1:操作手册)
2、申报人应真实、完整地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不得空项漏项。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三、申请要求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邗江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科联系沟通。联系电话:0514-8098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