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受理条件
1、在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并具有法人资格
2、生产的产品经技术审查合格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
所需材料
1.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5.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变更协议书
7.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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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办理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楼207-208窗口
办公电话:0663-8291653
办公时间
5月至10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30,周五下午2:30-4:30;
11月至次年4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00,周五下午2:00-4:00
位置指引:坐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站(3路、9路、10路、潮汕高铁快线都经过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