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虞区二孩、三孩消费券等优化生育政策补助申报如下:
向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 300 元和 500 元的消费券,直至孩子 3 岁(36个月):
1.申请二孩、三孩消费券应符合政策对象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个子女或三个子女;
(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
(3)二孩或三孩年龄在 0-3 岁(36 个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消费券发放范围:
(1)二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2 个的;(2)三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3)子女有户籍迁出上虞的。
三孩家庭有子女减少或户籍迁出上虞的,则按现存上虞户籍子女数认定。
申请二孩消费券的,其生育二孩时间在2020 年9月1日(含)后;申请三孩消费券的,其生育三孩时间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
2.办理程序: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健康绍兴”进入后,选择“育儿补助”模块进行申报。同时申请人还需通过百观新闻客户端进行账号注册,用于消费券申领(注册账号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需与“育儿补助”平台相一致)。因离婚、丧偶、外籍等特殊情形,需通过线下向二孩、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出消费券申请。
3.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2)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3)其他资料: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同时 线下办理提供《上虞区二孩、三孩消费券申请表》。
线下办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由二孩、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