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虞区二孩、三孩消费券等优化生育政策补助申报如下:
在孩子 0-3 岁(36个月)期间,参照上年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向三孩母亲发放生活补助
1.申请三孩母亲生活补助应符合政策对象的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女性:
(1)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3)三孩年龄在 0-3 岁(36 个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生活补贴范围:
(1)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2)子女有户籍迁出上虞的。
申请三孩母亲生活补助的,其生育三孩时间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
2.办理程序: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健康绍兴”进入后,选择“育儿补助”模块进行申报。因离婚、丧偶、外籍等特殊情形,需通过线下向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出三孩母亲生活补助申请。
3.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2)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3)其他资料: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同时 线下办理提供《上虞区三孩母亲生活补助申请表》。
线下办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离婚后生活补贴仍由女方申领;女方死亡的,生活补助由法定抚养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