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不动产证换证指南
一、适用情形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污损(不缺页、可辨认)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换发证书或证明。
二、申请主体
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登记的权利人。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4.房屋已设定抵押的,应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一并共同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人提供抵押物权属证书号变更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五、收费标准
工本费:10元/证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大厅(振兴区花园路18号)
八、咨询电话及网址
0415-2316501 http://www.ddbd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