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条件: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均须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二、认证渠道:
(一)线上认证渠道
1.“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认证;
2.“河南社保”手机APP认证;
3.“豫事办”APP认证;
4.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认证;
5.“掌上12333”APP认证;
6.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官网认证;
7.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认证等。
(二)线下辅助认证渠道
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等机构的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进行认证。
三、认证周期:
(一)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
(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
(三)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来源:http://halyshbx.com/articleDetail/index.html?id=5ba719f21a9d49cba662b7b31f91b4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