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其他申请材料: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
(包含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小产权房的购房协议、手机APP“我的南京”房屋信息电子证照,其中之一即可)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
(主要指借住在亲朋好友家的流动人口,不得要求其提供关系证明)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居民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包括手机APP“我的南京”办理的租赁备案证明)
如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三者仅需提供一种)+住房租赁合同;
(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指申请之日前2个月有缴纳记录)
(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办理)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劳动合同;
(集体宿舍指单位自有房或以单位名义租住的房屋。单位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租住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按租赁房屋办理)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学习证明。
新生儿办理材料:除了上述材料,还需带上跟孩子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地点:居住地派出所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
提交材料——派出所受理——等待制作证件——领取证件
2、线上办理(首次)
①进入“南京公安”公众号,打开“微服务”—“户政服务”—“居住证办理”进行办理。
②登录“苏服办”APP或在支付宝搜索“苏服办”—.在“居住证业务”栏目点击“居住证办理”,阅读办理指南进入申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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