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居住证
(一)身份证或护照;
(二)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彩色免冠照片;
(三)申请人在南京市工作或创业证明:如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四)在本市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半年期以上并经区级以上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租赁公租房的,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五)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居住证申请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留学人员还应提交: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或在国(境)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国籍留学回国人员还另需提供外市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等非南京户籍的证明材料;
(七)非留学回国人员(外国籍)还应提交:硕士以上学位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八)居住证B证除需提交(一)-(五)类材料外,还需提交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证明。
(九)配偶和子女办理副证需提交:
(1)身份证或护照;
(2)偕行配偶提供合法婚姻证明;偕行未成年子女应提供合法的亲属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