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含2023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4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5元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缴费年限挂钩:
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0.8元
2.基本养老金挂钩:
退休人员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34%增加基本养老金
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
2.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对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2023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