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保缴费指南(时间+入口)

地方特产2024-09-09 19:44:02未知

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保缴费指南(时间+入口)

  参保对象

  (一)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学生(含民办中职技校)。

  (二)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基础教育学生(幼儿园至高中阶段)。

  缴费标准

  2025年度我市就读学生居民基本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578.4元/年;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024.4元/年(限本市户籍学生)。

  参保缴费方式

  (一)本市户籍在本市就读学生

  参保方式:以个人身份、家庭户或村集体为单位参保,无需在学校报名参保,可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一档(578.4元/年),也可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二档(2024.4元/年)。

  缴费渠道:(1)已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市户籍学生,个人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按缴费标准在原扣费银行账户存足2025年度医保费用,以便扣缴,并及时登录“粤税通”小程序查询是否扣费成功。未绑定银行卡扣费或代缴不成功的,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自行清缴。

  备注:①“粤税通”小程序查询是否扣费成功步骤:微信内搜索“粤税通”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

  ②“粤税通”小程序自行清缴步骤:微信内搜索“粤税通”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2)办理了停保手续或首次参加居民医保,请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到就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见下表:


  (二)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读学生

  参保方式:非本市户籍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统一在就读学校报名,只能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一档(578.4元/年)。

  以下学生需于2024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学校报名参保:

  新入学学生:含幼儿园小班(小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一、高一、大一等非本市户籍学生;

  其它年级学生:未参加本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愿选择参加2025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

  缴费渠道:(1)已参加2024年居民医保的在我市就读的非中山籍学生(毕业生除外),无需在学校重新报名,可于2024年9月-12月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

  (2)2024年10月20日前在学校报名后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请于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

  (三)属于困难群体的学生困难群体(含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及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由各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规定应当由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由资格认定地所在镇街财政给予补助。

  待遇享受时间及范围

  (一)待遇享受时间

  1.本市就读学生在集中征缴期(9-12月)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本市就读学生按规定办理中途参保的,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员,自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即可享受规定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待遇范围

  基本医保待遇

  (1)住院。如学生参加居民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超过起付标准的医保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请看下表(2025年标准):


   (2)普通门诊。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应选定1家社区中心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点,选点后该社区中心的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社区中心及相关联的镇街级医院均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如下表(2025年标准):


  (3)门诊特定病种。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学生,应选择具备相应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和就医,享受报销比例为:①诊治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医保费用,按相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类型的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标准。②诊治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医保费用,居民医保一档统筹基金支付70%、居民医保二档统筹基金支付80%。

  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在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同一医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规定起付标准,则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025年),如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保,可享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大病)为(2025年标准):居民一档748548元;居民二档1497096元。

  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扣;

  (二)线上缴费: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粤医保”“粤省事”或“支付宝”里面的“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缴纳医保费,具体操作指引扫描下方二维码:


  (扫码查看操作方法)

  (三)线下缴费:到全市各镇街政务服务大厅税务部门前台办理缴费。

  注意事项

  因转学到异地、户籍迁出本市、就业、出国(境)等原因不再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家长需于2024年10月31日前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办理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已参加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毕业班非本市户籍学生,毕业当年参保缴费时间按全年标准核定。如参保人选择按半年标准缴费,需在毕业前一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到就近镇街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参保人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学生原则上按学籍地参保,若选择在中山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先暂停原参保地的居民医保。

  持本市居住证的学生可以个人身份凭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各镇街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选择在学校报名参保。

  学生成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请及时到本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广发、农商)8大银行各营业网点申领或换发社会保障卡,并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结算。

  温馨提示:本资料内容如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本文标签: 医保  参保  学生  城乡居民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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