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劳动仲裁材料提交要求
1.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应当采用A4纸型,文字采用中文;
2.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争议金额在300万元以内的,适用简易程序,答辩书和证据材料均一式三份;争议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适用普通程序,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均一式五份。每增加一个当事人,上述材料应当增加一份。
申请仲裁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
1.书面仲裁协议:
如仲裁协议包括在合同中,应将合同作为证据提交,且需要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2.仲裁申请书;
3.所依据的证据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或护照,或国籍证明复印件一份。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申请人为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其主体资格证明须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再交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为台湾地区的主体资格证明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为国外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先由其本国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再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申请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须写明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须同时提交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自然人或法人、其它组织的,其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