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幼儿园报名条件(2024年秋季)
招生对象:居住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适龄幼儿(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预防接种及入园体检要求(以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体检表为准)。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招生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在确保完成片区内招生任务且学位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片区外适龄幼儿;
拓展阅读: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按照“片内招生,余额辐射”的原则组织招生。
➠招生片区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幼儿园学位数和适龄户籍幼儿人数划定,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幼儿是幼儿园优先招收的对象。招生片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余额辐射范围是幼儿园在录取完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后,向周边一定区域范围开放招生。
招生片区和余额辐射范围划分详见。
(二)乡村教学点招生对象为教学点所在村(居)户籍的适龄幼儿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的非海沧户籍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小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配套小区内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剩余学位按本意见关于民办幼儿园招生录取顺序自主招生。
拓展阅读:“两一致”招生对象确认
★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应符合房户“两一致”:幼儿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幼儿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及父(母)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幼儿及父(母)应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
★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0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幼儿,不纳入片区招生对象。
★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在海沧区无房产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海沧区无房证明,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
★若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原因所致(以拆迁协议为准),可视为片区内“两一致”对象,拆迁户家长可自主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自购房所在地)片区的幼儿园报名(只允许选择一次)。按其所选幼儿园的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幼儿的父母属于被拆迁对象或幼儿本人属于被拆迁对象的,方可认定为拆迁户(以拆迁协议为准)。
★部分片区试点“联片招生”,即一个小区划入多所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招生片区或余额辐射范围),家长可选择多所幼儿园填报志愿,按照本意见的招生规则录取及调剂志愿。
(四)民办幼儿园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
(1)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
(2)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