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对象/条件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领取次数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领取标准
四川省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领取方式
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或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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