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批扣时间
险种:养老、医疗
成都市
8月21日至8月22日
城乡居民社保批扣时间
险种:养老
全省:8月23日-8月26日
成都市将从2024年4月起,不再进行用人单位社保费批量扣费。用人单位每月可通过: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等渠道自行办理申报缴费。
热点解答
问:用人单位如何使用客户端自行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
答:(1)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或变更职工缴费工资信息,可通过客户端【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支持明细导出和导入),确认职工缴费工资“生效年月”。成功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后,通过【日常申报】模块,点击“查看职工预处理明细”或“缴费人数”下载导出职工明细数据,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可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2)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可直接通过【日常申报】模块,查询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可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注意:用人单位务必先核实确认职工参保信息和缴费工资,再办理缴费!
问:用人单位社保缴费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9号)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免申即享。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问:灵活就业社保及城乡居民社保缴费人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时,系统提示用户未注册怎么办?
答:如果您之前没有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注册实名认证,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登录时系统就会提示用户未注册。
问:灵活就业社保及城乡居民社保缴费人如何办理代扣协议签订、修改、作废?
答:代扣协议签订、修改、作废可通过以下“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
进入“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菜单【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扣款协议查询、签订、作废】——用户登录(自动跳转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扣款协议】模块签订/修改/作废代扣协议。
问:灵活就业社保缴纳如何变更缴费档次?
答:自主申报缴费的缴费人,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报缴费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即可。
批扣方式缴费的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各地商业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厅等途径变更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