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计算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二)拨付失败的处理方式
如查询时发现生育津贴拨付失败(如下图):
可通过政穗好办小程序或APP、广东政务服务网“生育津贴支付”功能再次上传《申请表》,并在单位/个人意见栏说明“原生育津贴申请拨付失败,申请再次拨付”(病历资料无需上传,可重复上传申请表即可)。填写样表详见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