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轮候规则将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人员的轮候设置三档分配档级。档次的轮候规则:第一档优先于第二,第二档优先于第三档。每档的轮候规则:以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时间先后排序。在每一轮公租房房源的分配中,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提供选择的房源范围内,按照抽签选定公租房。
1.第一档分配人员
(1)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散居特困人员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残联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人。
(2)持有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核发的见义勇为证明材料的人员。
2.第二档分配人员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具体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残疾军人;
(3)在乡复员军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5)参战涉核人员、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6)在乡“五老”人员。
3.第三档分配人员
(1)中度和轻度残疾人;
(2)患重大疾病或特殊病种(以市医疗保险规定的认定为准);
(3)棚改安置户;
(4)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4.第四档分配人员
除第一档、第二档和第三档以外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