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在校大学生),需通过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一、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可选哪些医院
沈阳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由政府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认定的执行基本药物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承担。具体名单见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中“门规和门诊统筹”专栏内的《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中的城乡居民,须经过门诊统筹定点备案,可在备案地选择一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服务,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可以变更一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不再保留参保地门诊统筹就医待遇。
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方式
1.本人在沈阳智慧医保APP-我要办-门统定点模块选定;
2.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到我市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挂号窗口选定(仅限本地就医人员)。
3.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到就近的医保中心窗口选定;
4.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就近的医保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选定。
三、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方式
1.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我要办-门统定点模块操作变更;
2.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至就近的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变更;
3.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就近的医保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选择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