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
具有广东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和残疾军人。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5、银行账号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还包括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资料;
二)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线下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还包括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资料;
(二)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