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学生在家参保还是在学校参保呢?
答:根据规定,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 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所在高校代收代缴。
近年来,我国大学在校生人数不断增多,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参保水平,国家医保局联合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鼓励在校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
此外,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医保支付后应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救助帮扶,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具体到我市,各驻保高校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还可享受更加优惠的待遇政策:
一是待遇享受时间更长。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中专学生,新生自入学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非新生自当年城乡居民征缴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纳入下一个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年度。
二是提高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三是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更高。大学生门诊统筹限额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80%,较普通居民提高20%,支付限额较普通居民增加100元,达到每人每年300元。
四是大学生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较一般居民更广。将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和门诊意外伤害纳入大学生门诊特殊病病种,待遇标准参照住院标准执行。
五是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毕业后转职工医保更优惠。在我市参保的大学生毕业就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四年缴费折合一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