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A、B、C、D、E类)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许昌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2.有关佐证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许昌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股权证明材料。
(4)符合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内容为最能代表申报人员学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的奖励、项目、成果、荣誉等,不超过3条。
青年潜力人才(F类)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许昌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2.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许昌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3)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注册3个月以上营业执照。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