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按初创主体实际带动就业人数,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办理流程
方法一 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1.打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选择地区“连云港”。
2、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选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进行“申报”,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二 江苏智慧人社APP
1、打开“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主题服务”—“法人专区”。
2、选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完成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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