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
市区范围内,初次创业租用市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年度申请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且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办理流程
方法一 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1.打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选择地区“连云港”。
2、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选择“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进行“申报”,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二 江苏智慧人社APP
1、打开“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主题服务”—“法人专区”。
2、选择“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完成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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