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生育期间有工资吗?
清远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一、政策规定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2、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津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精神,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如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