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一、参保对象
1、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广东省清远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渔民,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或不符合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2、在我省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保。
一、网上缴费
1、粤省事小程序
操作路径:服务→税务→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2、粤税通小程序
操作路径: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可合并多条应纳金额记录进行缴款。参保人除了可以为自己缴费以外,还可以通过“代他人缴费”帮家人或朋友缴费。)
二、现场缴费
1、首次参保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至户籍所在地邮储银行(清城区还可前往户籍地社保局、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科窗口、人社所、居委会)开户参保缴费即可。
2、港澳台户籍
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银行卡到居住地邮储银行、居住地人社所、居住地社保局办理开户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