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属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提供劳动合同、录用手续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2.属于个人委托存档的,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件及单位存档委托书。
二、办事流程
线下流程:
现场提交且符合存档条件的,即时接收档案;
不符合存档条件的,告知存档人在限期内补充相关材料或退回原存档单位补充相关材料。
线上流程:
1.登录 hrss.shandong.gov.cn 进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2.点击“服务大厅” ,找到系统快捷入口,点第一列第四个“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
3.选择“个人登录” ,先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档案服务”模块,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完善个人信息,*是必填项,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
4.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存档人员档案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或专人送取的方式,送达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三、咨询监督电话:
0538-6718095(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
0538-6997060、8228250(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