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违法违规行为
1. 未取得许可的从事燃气经营、燃气充装的企业。
2.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
3. 无证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
4. 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
举报程序及受理
举报人拨打举报电话,告知工作人员事发地址、时间和举报具体事项等信息。
工作人员将根据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交办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阅读
点击查看揭阳燃气违规行为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