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出生缺陷儿救助申请标准一览:
救助标准:
每名患儿可申请2次救助。首次申请自患儿申请救助日前两个年度1月1日(含)起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第二次申请自患儿首次救助完成日(含)起(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至第二次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按序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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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南:
1、69路、102路(南线、北线)、12路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站消除即到。
2、19路、36路、Y3到市中心血站下车往北步行100米即可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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