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普通高中如何投档和录取?
(1)四星级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招生学校的录取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数50%的统招生(简称A志愿统招生),确定“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的“A志愿投档线”。
第二步,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A志愿投档线”下,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45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志愿)时的分数(录取B、C志愿时不加分)。
第三步,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并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
(2)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3.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专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如何招生?
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5+2”、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按“专业”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三科总分、语文分数、数学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报考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和专业加试。
4.什么是“学校专业组”?如何以“学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
“学校专业组”是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专业录取要求和专业培养方向等情况自主设置的若干“专业组”,一所学校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
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多个“学校专业组”(即考生可填报同一学校的多个专业组,也可填报不同学校的不同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该专业组内其他专业。
录取时,市教育考试院以“学校专业组”为单位投档,投档后产生每个“学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招生学校在专业组内确定学生录取专业。在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满足时,如考生填报“服从专业组内其他专业”,则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