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惠安小升初报名条件
一、公办初中报名条件
全县所有小学毕业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均免试升入初中。
惠安一中、高级中学、惠安三中、嘉惠中学、螺城中学、科山中学等6所中学招收螺城镇的小学毕业生,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同时,上述6所学校划出一定的招生计划数面向螺阳镇小学毕业生,采用填报志愿随机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
2.在非户籍地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特别是在各镇中心小学(含分校区)就读的,原则上回到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就读。农村公办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原则上不招收非本校招生片区的学生,对因特殊情况需跨片区进行就读的学生,应由家长填写《惠安县2024年初中招生跨片区入学协议书》,经双方学校同意,由接收学校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入学手续不完整的学生。
3.随迁子女
1、在螺城镇、螺阳镇小学就读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本地学生参加县城6所公办初中校电脑随机派位的同等待遇。
2、小学未在本县就读,居住证在螺城镇,要求就读初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携带“两证一簿”(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惠安县2024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附件8),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学校就读。
3、小学未在本县就读,居住证在螺城镇以外的其他镇,要求就读初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携带“两证一簿”(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各初中校的报名时间安排,直接向居住证所在地对口中学提出申请,所在地对口中学按要求查验“两证一簿”后,直接安排入学。
二、民办初中报名条件
1.具有我县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我县初中招生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2.在外县(县、区)就读的具有我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