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许东教〔2024]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招生年级与对象
招生年级
2024年秋季一年级
招生对象
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属地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学区划分范围
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及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邓庄社区、岗王社区1-6组拆迁居民子女、于庄社区、畅清苑小区、雅居乐天域花园小区、星湖湾小区、观湖悦府小区。
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 (6月26日8:30至7月13日23:59)
学校现场审核(8月4日-8月6日)
上级相关部门复核(8月19日-8月23日)
学校发布录取结果(8月24日-8月28日)
网上报名须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http://ywzs.jyt.henan.gov.cn/
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向片区学校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也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平台将有关报名材料推送至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特别提醒
网上报名时,请您用孩子的姓名与孩子的身份证号进行注册,牢记账号密码,避免遗忘!
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学区内就学资格。
1.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2.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
学校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实施办法
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下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类型进行网上报名。
(一)住户一致
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
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
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以上房产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入住所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单据,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
(二)社区居民
社区居民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
(三)三代同居
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三代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三代同居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户籍与房产一致。
②父母名下都没有房产。
③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实际常住。
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
3.父母无房证明。入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所报名的学校统一登记,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四)房产证、户口簿不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含东城区、魏都区、开发区、示范区、建安区老城区)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
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和水电气缴费单据。
(以上房产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入住所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单据,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
(五)进城落户
无东城区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
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
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相关证明日期须在2013年11月22日前)。
(以上房产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入住所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单据,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
(六)拆迁户
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东城区城市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
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验收条(不要拆迁证明)
(邓庄社区、岗王社区1-6组拆迁居民子女入学到许州路小学审核材料。)
(七)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市区户籍人员的子女。
该种情况入学可在网上报名后到务工地或经商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东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东城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近期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东城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
2.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小学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学校: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的,到文峰路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0374-4369333。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八里营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3782286028。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中心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5537413081。
(八)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东城区城市小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在网上报名时,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随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点学校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须东城区户口)
2.房屋租赁合同(须在东城区)
3.无房证明。
入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所报名的学校统一登记,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您关注许昌市许州路小学公众号认真观看网上报名视频讲解,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材料准备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您依据公告要求,准备现场审核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所有按照招生类型所需的审核材料装在纸质档案袋内(封面标注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并按照下面的排列顺序摆放。
1.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下载)
2.全家户口薄
3.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4.水电气缴费凭证
5.无房证明
6.有效期内居住证
7.医学出生证明
8.父母结婚证
9.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商营业执照
现 场 审 核 时 间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您依据公告要求,准备现场审核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时间如下:
8月4日上午
空港新城一期、腾飞东站前府一期的适龄儿童。
8月4日下午
空港新城二期的适龄儿童。
8月5日上午
九洲溪雅苑、天城丽景、骏景尚都、艺馨苑、景福瑞苑、许昌学院家属院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8月5日下午
畅清苑小区、雅居乐天域花园小区、星湖湾小区、观湖悦府小区等小区的适龄儿童。邓庄社区拆迁居民、岗王社区1-6组拆迁居民。
8月6日
继续审核材料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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