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紫云路小学2024年招生通知(许昌紫云路小学招生办电话)

教育百科2024-08-23 16:24:06未知

许昌紫云路小学2024年招生通知(许昌紫云路小学招生办电话)

  我校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东城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许东教〔2024〕1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紫云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及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青芳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长村社区拆迁居民、前王门社区拆迁居民、田庄社区原居民、塔东社区、塔南社区、塔北社区、马岗社区、阳光花墅小区、碧桂园凯旋府小区、雅士居未来之光小区洪河富贵小区、空港花城小区、建正紫阙小区。

  二、招生条件

  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年级

  小学一年级新生。

  四、报名程序

  1.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26日至7月13日登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片区划定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也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平台将有关报名材料推送至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操作确有困难的学生监护人,可咨询学校(电话:0374-2286662)。

  2.根据网上报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8月3日上午:前王门社区、长村社区、森林半岛、碧桂园凯旋府小区

  8月3日下午:申庄社区、焦庄社区、徐湾小区、祥云花园、六合花园、空港花城、建正紫阙

  8月4日上午:马岗社区、 田庄社区原居民、塔东社区、塔南社区、塔北社区

  8月4日下午:鸿景苑、阳光花墅、雅士居未来之光小区、洪河富贵

  8月11日上午8:00---12:00集中处理遗留问题

  3.现场资格审查时,家长现场签订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移送公安部门。

  学校审核合格的,学校会发《资料审核通过告知书》。学校审核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报纪工委进行复核录取,纪工委复核不通过学生,学校会电话通知学生家长。

  4.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的资格。

  五、报名办法

  (1)住户一致。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水电气缴费单据(近一个月即可),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交到物业的可提供物业收费凭证);

  2)社区居民。社区居民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

  3三代同居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三代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1.全家户口簿。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房产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水电气缴费单据(近一个月即可),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交到物业的可提供物业收费凭证)3.父母无房证明。现场审核当日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所报名学校统一登记后,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4房产证、户口簿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含东城区、魏都区、开发区、示范区、建安区老城区)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水电气缴费单据(近一个月即可),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交到物业的可提供物业收费凭证)

  5进城落户。无主城区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1.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暂住证显示在当年8月31日前领取的,视为有居住证,待居住证领取后复印件报学校存档)。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相关证明日期须在2013年11月22日前)。(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水电气缴费单据(近一个月即可),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交到物业的可提供物业收费凭证)

  (6)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东城区城市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拆迁户子女入学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全家户口簿。(含长村、前王门社区拆迁居民)

  (7)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市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网上报名后,到务工地或经商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东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2.社保凭证。东城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近期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3.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经商人员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东城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2.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8)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东城区城市小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在网上报名时,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随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点学校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1.全家户口簿(须东城区户口)。2.房屋租赁合同(须在东城区)。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3))。

  随迁子女小学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学校1.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的,到文峰路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0374-4369333。2.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八里营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3782286028。3.外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中心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5537413081。所有报名入学儿童携带资料: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的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儿童近期二寸照片一张(底版不限颜色),提交的证件(根据本文件要求,对照自身条件准备)须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分别用档案袋按现场审核材料排列顺序要求装好,封面写上孩子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现场审核材料排列顺序: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全家户口薄;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小产权房房产归属证明;水电气缴费凭证;无房证明;有效期内居住证;医学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复印件学校留存,原件现场审核查验后及时退回。

  六、招生咨询电话和时间招生咨询电话:

  0374——2286662 13903996995

  咨询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 6:00

本文标签: 户口簿  东城区  房产  监护人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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